佛教旅游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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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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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到一下与佛家旅游过程开放重要性的法津条例开始之前  ,第一来了解到一下法津条例中里常用的两只理论依据  ,即民族宗教信仰集体界团队过程和民族宗教信仰集体界过程活动组织场地 。对佛家言之  ,民族宗教信仰集体界团队过程只是 华人佛家针灸学会和部位各级现政府佛家针灸学会 。民族宗教信仰集体界过程活动组织场地只是 指划分在江苏省各州的寺庙、庵堂等 。佛家寺庙既受偏远地区现政府负责部的行政机关一把手  ,又得到华人佛家针灸学会和偏远地区佛家针灸学会在佛家内事务管理上的一把手 。

一、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

1、佛教活动场所三要素

道家庙里(中央政府都已经审批的居士林和居士念佛结构以外)应有审批为历史典故生活内容场合的前提水平  ,一定是三宝具足  ,即佛宝(佛象)、宝物(佛经)、僧宝(出家人)  ,那么就要应有审批为历史典故生活内容场合的前提水平 。也只是 说  ,光有佛象或佛经  ,但却没了出家人入注的庙里  ,是不能能称为道家的生活内容场合 。除此三宝外面  ,不必要的事业费也是恢复道家庙里坚持发展前景的常备前提水平之六 。

2、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程序

《信教行为区域注册核准和注册措施》3、条法律法规  ,准备注册信教行为区域  ,基本应由拟注册地的县(市、区、旗)信教集体提到来伸请 。如拟注册地的县(市、区、旗)无信教集体的  ,可由拟注册地的社区居委会的市(地、州、盟)信教集体提到来伸请  ,拟注册地的市(地、州、盟)无信教集体的  ,可由拟注册地的省、民族新疆维吾尔基层民主区、市辖区信教集体提到来伸请  ,拟注册地的省、民族新疆维吾尔基层民主区、市辖区无信教集体的  ,可由全中国性信教集体提到来伸请 。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13条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对拟同意的  ,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  ,对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  ,提出审核意见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宗教团体在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申请获批准后  ,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事项 。”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15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  ,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二、佛教寺院的财产管理

1、宗教教产与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

民族教派教产  ,就是遵照民族教派房房产公司政策性  ,经政府办公室密切相关部位认可的  ,由民族教派整体或民族教派策划 占有权、的使用和操作的佛寺、天主堂、宫观、清真寺已经需附属的自建房、宅基地、绿化园林、碑、塔、墓等  ,或许民族教派整体以自养为的目的所管理招租的房房产公司 。

历史典故信仰集体的是否合理被法律认可呢夫妻财产包含由人民政府有观机构肯定不动产证的  ,由历史典故信仰集体管理制度的使用也可以出售的房源、土地证、树林、塔公草原或者相关是否合理被法律认可呢的历史典故信仰盈利 。

从以上定意中会见到  ,信教教产主要的是加固的房产  ,允许夫妻财产则还也包括了信教个人收入等非加固的房产 。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30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  ,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  ,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  ,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

2、宗教教产的来源

平台一:国家办公室注资建修  ,国家办公室不撕破脸一直分配权、食用和维护  ,还教给佛道教维护、分配权和食用  ,其分配权者、食用者和维护者如果是教派小团体和教派组建 。

渠道方式二:民众捐给建筑建材  ,由信教民众组织化建筑建材的庙宇  ,活动方案方案普通 并贴合建成状态的  ,可准予向民族民族宗教事务性部门管理制度补办批准、备案办手续  ,继续加强管理制度;并不是充当民族民族宗教活动方案方案活动场地建成的  ,应吸引教导  ,设施劝诫  ,以便改作它用  ,并不是改的班师拆出 。

平台三:历吏赠与  ,关键说的是被定为藏品确保区计量计量单位的开放式佛教寺庙 。这些佛教寺庙其领军层、的控制控制水平仍要是“在现政府教派公共事务部分领军层下  ,绝不允许下达僧道管庙   ,以庙养庙”的领军层的控制控制水平  ,对重要藏品确保区计量计量单位的佛教寺庙  ,藏品部分同对侍其他共同和一个人各种的藏品如此  ,自主的地来檢查、指导性和帮助到 。

3、宗教教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除了个别确系私人出资修建或购置的小庙  ,仍可归私人所有外  ,宗教界很大一部分寺观教堂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  ,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家拥有所有权  ,又因为我国是政教分离的国家  ,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不能参与经营宗教活动场所 。所以  ,凡是已经批准交给宗教界管理使用的寺观教堂  ,一般来说并不由国家机关或其派出机构直接使用和管理  ,而是由国家授予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  ,宗教界有管理使用权  ,但无权随意侵占和平调 。同时  ,根据法律规定  ,佛教界对所管理的寺院  ,无权出卖、抵押或者相互赠送 。《民法通则》第77条特别列举宗教团体的财产  ,强调保护宗教团体对其财产的所有权(集体性质的  ,如某一寺庙)和其对国家专项财产的使用、经营权(如全国性的宗教团体使用和经营的国家所有的财产)不受侵犯 。

三、寺庙发展相关产业的管理

国家地区地区鞭策佛法寺院应基于本就资本  ,关键兴办佛法技术 和幼儿教育视野  ,在国家地区地区国家新政策充许标准内  ,举办活动安老、施诊、修桥补路等利生视野  ,对时代做好能有的分享 。

佛寺不接手社会上上的的单位或他人在佛寺划分内创建商业地产、安全服务建行门店或设立商品陈列、展览运动运动  ,如的确有所需  ,须征求寺方征得   ,并报请中央政府宗教信仰行政监察行业获得许可  ,足以发放 。所设建行门店和设立的运动均应以不决定佛寺纯静庄重、不受损佛寺财产权利为的基本原则  ,定为佛寺经营范围之内 。

寺观兴办的生育、产品和公益活动事业上的有成趋势专属共同生产经验性质  ,扶植和激厉寺观兴办那样事业上的有成趋势  ,基本遵循部委、共同、每个人一块上的方针策略 。地儿政府光于部分要像面对某些共同各个企业事业上的有成趋势企业一种  ,在趋势路径和生育行动计划上给以必要条件的专业指导  ,在机 、物品和技巧上给与将会的激厉  ,在税金上给以合适关照  ,是以暂行经济条件策略生产经验手工业制造和某些产品业  ,在一条件的地儿  ,可给寺观细分一段的自留山、承担山  ,激厉孩子 植树植树植树  ,护林养山  ,改善园林建筑   ,生产经验林果、楸树  ,寺观应奋力创立条件  ,日渐保证自食其力  ,以寺养寺 。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根据农禅并重的传统  ,因寺制宜  ,举办符合寺院特点的农业、林业、手工业等事业和法物流通、素斋、客舍等自养事业  ,逐步做到以寺养寺 。生产、自养事业  ,可以吸收必要数量的职工  ,也可以单独核算  ,但人事、财务、业务  ,必须由寺院统一管理 。”

《宗教事务条例》第25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  ,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

 

四、宗教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

房产税:国家税务局1986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缴房产税” 。这里所说的宗教寺庙自用房产  ,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

土地税:国家税务局1987年9月27日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  ,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

门票税:1987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件规定  ,佛教、道教寺观的门票收入免税  。

  其他的净薪资效益:教派界小组小组、教派界小组运动区域的教派界小组净薪资效益、捐助净薪资效益、基督教徒的布施净薪资效益等免征增值税  。